2023-05-27 17:59:01
互联网 2023-05-27 17:59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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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《党章》第十六条规定: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,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,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,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。
2、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,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;如遇紧急情况,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,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。
3、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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